- 诉求人: 唐**
- 诉求编号: 209458
- 诉求时间: 2024-11-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11-19 12:0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11-19 14:3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 2024-11-20 08:25 【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11-26 11:26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提交问题挂起申请。
- 2024-11-26 11:26 已同意部门的挂起申请
- 2024-12-02 08:29 【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4-12-02 12:1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 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 |
回复详情 | 高新区管委会安排住建部门调查核实:
诉求人于2018年4月21日购买了两湖绿谷小镇项目C区1幢322号房产,《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编号为20180401217。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第十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开发商于2021年9月26日以邮寄方式通知客户交房。
诉求人所要求的以逾期交房为由的退房申请,开发商已与诉求人进行沟通,原则上不同意客户退房申请,并与客户进行过多次协商并同意对逾期交房进行违约赔偿。
后续开发商将持续与客户协商沟通,确保后续与客户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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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要求逾期退房,合同约定的也是有权要求退房。为什么政府有关部门就不能按合同办事,要偏袒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