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209250
  • 诉求时间: 2024-11-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元希普拉提不退还未上课时费

本人在荆州市元希极潮运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广告宣传单上看到有充100元抵1000的预存卡活动,于是3月15日微信支付了100元、4月14日去店里(位于红光路鼎仁春风十里售楼部3楼)又支付1350元购买30节普拉提小班课(合同上并没有限制有效期),合计支付1450元。后期花7900元购买私教课39节,截止目前私教课还剩余10节,小班课一节末上。昨晚与店内人员沟通后期不准备上小班课(因为发现商家私自限定小班课有效期截止2025年2月2日),只想把私教课上完,要求把小班课费用1450元退还,店家以合同上注明特价活动卡不退不换不转为由拒绝,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此商家的霸王条款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退回末上的课时费。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11-13 08:5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11-13 09:1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经开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11-13 10:31 【经开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11-14 16:04 【经开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4-11-14 17:04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经开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详情  

我单位接到你办转办的编号为209250诉求件,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办件的调查情况:2024年11月13日我局接到诉求人刘女士反映在荆州开发区红光路鼎仁春风十里3楼荆州市元希极潮运动科技有限公司充值1350元办理了会员卡要求退费,调解未果。

2、与办件当事人联系情况:2024年11月14日下午14:30经双方同意组织现场调解。

3、回复意见:经现场调解,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署了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我局(所)决定终止调解。如诉求人仍持异议,建议通过司法程序办理。 

办件单位: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所 

联系人:郭宁 黄海 电话:0716-8312315

补充评价

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履行了职责,办事效率高。但是商家态度不端正,坚持霸王条款,我只能依法提起诉讼。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