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209225
- 诉求时间: 2024-11-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荆州住房商贷转公积金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11-12 15:4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11-12 16:4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2024-11-13 16:15 【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资金归集及政策法规科 | |
回复详情 | 您好,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所需条件如下: 1.商转公贷款申请对象为商业住房贷款所在地,商转公贷款申请所涉抵押房产在荆州区域,且住房商贷银行同意提前结清贷款。 2.申请商转公时账户状态正常,且已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账户余额不低于3000元。 3.在商业银行已办理用所购自住住房作抵押,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期间无逾期记录。 4.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期房和现房均可办理“商转公贷款”,出具《不动产权证书》或《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及购房合同、发票。 5.同意以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所购房屋办理抵押,且该抵押房屋在原商业贷款结清后,不存在第三方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利的情况。 6.同意结清原商业银行个人购房贷款,且有足额资金补足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与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差额部分。 7.同意公积金中心使用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清原商业贷款,及其他与此贷款相关的费用。 8.同意将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账户。(即银行用于结清商业贷款中间过渡户) 9.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因两次电话联系均无人接听,如回复有未详之处欢迎拨打12329转人工客服咨询。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