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209218
- 诉求时间: 2024-11-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11-12 14:5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11-12 15:0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民政局】
- 2024-11-12 15:19 【监利市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11-12 16:25 【监利市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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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监利市 民政局 | |
| 回复详情 |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根据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第2条第1列规定: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湖北省内的居民,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2.根据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第4条省内通办调整;当事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在湖北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领结(离)登记证;①当事人至少一方为湖北省户籍;②原婚姻登记办理机关必须为湖北省内的婚姻登记机关;③当事人依法登记,现今仍然维持该婚姻状况;④当事人婚姻信息在湖北省内婚姻登记系统中可查证,且档案信息与当事人现身份信息完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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