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危**
- 诉求编号: 208996
- 诉求时间: 2024-11-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11-05 11:4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11-05 14:3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卫健局】
- 2024-11-06 10:08 【公安县 卫健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11-06 10:17 【公安县 卫健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公安县 卫健局 | |
回复详情 |
(一)申报条件
1.夫妻双方及新生儿均为公安县户籍,按政策生育二个及以上孩子并落户公安县的家庭。
2.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子女数计算,双胞胎、多胞胎按子女个数计算。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二)补贴标准
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且新生儿及其父母均为县内户籍的家庭给予生育补贴,发放标准为二孩补贴3000元、三孩补贴5000元。
(三)申报原则
补贴政策按照居民自主申报的原则实施。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行为发生在2024年1月1日(含当日)及以后。申报对象可以是夫妻中任意一方,符合条件的须在子女1周岁以内,向该子女首次入户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自行主动申报,该子女超过1周岁以后,不得再要求补领。
(四)申报资料
户口本(包含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登记页)、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公安县一次性生育补贴申报审批表》。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