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周**
- 诉求编号: 208790
- 诉求时间: 2024-10-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一事一议湖北省老城镇碑亭村收费标准是什么?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10-29 13:4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10-29 16:0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信访局】
- 2024-10-29 16:37 【松滋市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10-30 11:45 【松滋市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4-10-30 12:49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松滋市 信访局 | |
回复详情 | (1)经咨询我镇财政管理所,我省农民承担的公益性负担有两大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易涝地区村组排涝水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增加其他收费。我镇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执行,实行村申报、镇审核、市审批,负担资金实行一表见全组公开发放到户,资金清收实行一票制管理,每年财政所均组织专班到户抽查,并接受省级暗访督查,所有村农民负担无增项加码现象,均符合当前农民负担管理要求,主要用于本村范围内的公益事业建设。(2)农民负担(农户理解的提留)具体包含:①一事一议筹资(15元/人/年)、筹劳折资;②灌溉水费、排涝水费(主要用于辖区内农业抗旱、水利工程管护等,均按相关程序进行了申报)。(3)周刚炳(诉求人家户主)有家庭人口4人,一事一议15元/人共60元,筹劳折资标准为20.462元/亩,排涝水费标准为3.38元/亩,灌溉水费标准为3.36元/亩。周刚炳有面积15.43亩,按以上标准计算,筹劳折资316元,排涝和灌溉水费均为52元,2024年负担总额为480元。(4)我镇暂未收到关于取消农民负担的文件。碑亭村农民负担任务均严格按程序落实,未违反农民负担管理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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