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207131
  • 诉求时间: 2024-09-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关于东升三期还迁房交房后打住费支付的期限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

现就拆迁交房后打住费支付的期限的问题进行咨询。根据东升新城(东升三期)还建安置房预分配方案中第七条,第2点中的内容:临时过渡费发放到被征收人选房之日起后三个月(选房之日以东城街道办事处通知选房时间为准) 。3个月的时间太短,正常的装修三个月未必能完工,最起码还要3-6个月的时间空置透气,以便让装修板材中的甲醛,油漆中的苯等有害VOC气体充分挥发。

本拆迁区域中的大部分都是厂区的老工人,老一辈工人阶级当年艰苦创业,热血青春都无私奉献了国家。工资微薄又经历下岗的阵痛,自谋其食。为响应政府建设荆州,腾地招商引资的号召,忍痛拆迁自己赖以栖身的唯一职工宿舍,几年来租房漂泊在外,居无定所。超出3年的双倍打住费也未兑现,经常看见咨询交房日期,每次都在承诺的日期后爽约,让拆迁人扼腕叹息,泪湿满襟。人生七十古来稀,都是风烛残年中。

推迟的这么久交房,打住费也不够缴纳房租,我们是低收入群体,人老多病,刚装修完不敢住进去,又要在外多租住几个月,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另外,荆州城区其他拆迁区域也有交房后支付6个月的做法。请领导体恤民意,从人民生命健康的角度出发,将打住费发放期限截止日期定为交房后6个月。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9-10 15:2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9-10 16:0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荆州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 2024-09-12 09:11 【荆州区 荆州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9-14 15:56 【荆州区 荆州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4-09-14 16:35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荆州区 荆州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回复详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依据《荆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明确荆州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过渡费等标准的通知》之精神,临时过渡费发放时间为过渡费期内。

我区考虑待交房以后确有装修问题改为选房之日后三个月,该规定在征收方案中已明确。您反映的其他拆迁区域有规定选房之日后六个月的的确存在,这部分项目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征收方案中明确给予6个月过渡费。

综上所述多少个月过渡费在征收方案中已明确涉及整个项目,所有被征收户,政策公平、公正、透明。

补充评价

关于交房时间经常出尔反尔,无故推迟交房时间。跟拆迁时承诺的时间差太远,给付的过渡费根本不足以弥补每月的租金,存在收支差。你推迟了这长的时间交房,我都要无故多付租金与过渡费的差额,这笔账又怎么算?再说我的拆迁款是先支付给政府账户,这么多年,你是不是要计算利息支付给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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