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205206
  • 诉求时间: 2024-07-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必须先交物业费才能收房

1,东都怡景二期要求必须先交物业费才能收房,这是法律条款规定还是潜规则?请部门把相关条款列举 2,开发商自建筹备处能否收物业费是否合法?

3,前期物业办理那些相关手续公示那些信息才能开始收取物业费?

4,相关部门不闻不问,是管不了还不能管?

上述问题请相关部门正面回答并承担相应责任。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7-16 11:0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7-16 17:3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经开区 住建局】
  • 2024-07-17 16:21 【经开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7-25 09: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经开区 住建局
回复详情  

我局已收悉,先就情况反馈如下:1.关于收房问题我局已多次调解,对方已答应收房。但诉求人及其妻子坚称要求收房、装修一并开展,并拒缴已滞留的物业费及装修保证金和物业装修图审,并违规私自装修。调节期间拒绝住建局沟通调解意见,同时拒绝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开发商筹备处为前期博森物业,为当前二期前物业。如存疑请咨询我市物管中心。住建局并非不管不问,诉求人及其家人先后1月、6月、7月多次投诉,住建局先后多次调查取证。诉求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收房并私自违规装修,遭到多个居民投诉后物业上门制止。我局对此事开展3次协调,分别为1月份开票事宜、6月份收房、物业、装修事宜进行调查调解。诉求人坚称自己行为正确且两次拒绝住建局调解方案,同时拒绝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望诉求人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履行业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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