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205158
- 诉求时间: 2024-07-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7-14 17:4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7-15 08:4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民政局】
- 2024-07-16 14:43 【监利市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7-16 16:43 【监利市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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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监利市 民政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1. 根据《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鄂民政发〔2023〕3号)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应当符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其他家庭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单独提出申请。 2. 出具符合要求的精神疾病诊断证明的医院需要咨询卫健部门。 3.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APP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申报材料:身份类证件及复印件;户籍资料;申请及授权书;承诺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收入类证明;凡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申请对象,本人需提供有关求职登记证明、培训和推荐就业记录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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