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205092
  • 诉求时间: 2024-07-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特发幸福里业主委员会私自更换物业

我是特发幸福里的一名业主,2024年7月11日晚上在业主群里看到了现有物业深圳市特发集团物业发的公告,才知道业委会未经过与业主的商榷就私自进行招投标,更换新的物业。关于业主投票事宜以及招投标前,业委会对于此项决策的内部讨论情况及投票结果、会议纪要,至今业主都无人看到,业主委员人的负责人及成员也没有对此事做出回应和解释,对此,对业委会的行为存疑,希望能得到解决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7-12 10:5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7-12 11:1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 2024-07-15 15:44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7-17 15:03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立新街道办事处
回复详情  

2023年8月29日,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由立新街道天井渊社区指导特发幸福里业主开始组建业委会工作。特发幸福里前期物业合同于2023年5月到期,由于当时还未成立业委会,物业续聘、选聘工作未开展。

2024年3月14日,业委会召开第二次业主大会,其中大会表决的第一项“是否续聘原物业公司”同意、反对均未过半。而第二项“在第一项续聘原物业公司的票数未满足《民法典》规定情况下,是否同意授权业委会通过招投标或邀标形式选聘物业公司。”同意超过半数。我单位认为本次业主大会“第一项”属于表决失败,“第二项”作为“第一项”的表决补充项,不能单独使用,建议业委会若启动招投标或邀标形式选聘物业公司,需重新对是否续聘(更换)物业进行投票。同时我单位也多次与业委会协调相关事宜,但业委会表示咨询市、区住建部门等部门后认为小区进行招投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但未收到相关部门书面回函及说明。业委会也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024年6月18日业委会进行招投标程序,2024年7月3日立新街道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见面协调业委会招投标事项,说明业委会坚持对于小区进行招投标。7月4日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已向沙市区人民法院递交诉讼。7月12日荆州市特发置地有限公司向沙市区人民法院递交诉讼。7月15日街道已经联合沙市区住建局物服中心对业委会进行约谈,争议期内,维持目前小区管理现状。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