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204061
  • 诉求时间: 2024-06-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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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绿处占道经营使用高音喇叭叫卖

老南门洞子外,小摊小贩在红绿灯处违规占道经营、违规使用高音喇叭叫卖招揽顾客,《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部门却怠于履行职责,面对这种违法行为不闻不问。希望相关公安和综合执法部门彻底解决这种违规行为,若收到诉求单后未彻底解决,将向上一级部门继续反映问题,若长期未得到解决将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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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6-13 09:3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6-13 09:3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城南高新园】
  • 2024-06-13 09:42 【荆州区 城南高新园】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6-18 17:28 【荆州区 城南高新园】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城南高新园
回复详情  

您好,接到您的诉求后,城南街道综合执法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联合派出所、交警、市场监督、社区工作人员对诉求人反映在红绿灯占道经营使用高音喇叭叫的问题进行了综合整治。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1.已劝离周边流动摊贩,引导摊贩进入临时规范点内经营,要求不得占道经营,不得影响交通;2.我中心联合派出所民警对护城河南路沿线流动摊贩及露天KTV进行宣传劝导,告知不得噪音扰民,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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