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翁**
  • 诉求编号: 203240
  • 诉求时间: 2024-05-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本应民众休闲的公共空间却被单位保安恶意限制停留并驱赶

5月21日晚,在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监利分局大楼楼下所处的公园以及开放的道路上遛狗休闲,踏及该大楼向外延伸的台阶上,没停留几分钟该单位保安出来用十分粗暴的态度进行驱赶,质问我和宠物狗为什么走上台阶,“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人都不能踏上来更何况狗”,并表示该台阶很干净不能被人踩。

针对此粗暴不尊重市民正常生活的无理行为投诉该单位人员管理失责,希望严肃批评该名保安人员,并需要得到相关方面的道歉。

该大楼周边已经与公园融为一体,内部道路停车位均有外来车辆停入,大楼台阶完全暴露于公共环境下凭什么踩不得碰不得,台阶周边有粘贴告示请勿踩踏吗?晚上野生猫狗跑上去踩了你怎么管?这名保安驱赶人的理由完全不合理且无法接受,明显带有针对意图。明天工作人员上班不会踩这个台阶吗?就群众不能踩?吼什么吼就不能好好说话,踩个台阶就冒犯什么了吗?该名保安素质低下,职位不大官僚主义作风倒很严重,也不知道仗的什么势,处处体现一股不知道哪里来的傲慢,还是该单位明确指示保安门口的台阶闲杂人等不能踩?希望严肃处理,并针对该事件会继续投诉信访等部门打灭这种官僚主义的歪风邪气。

附加图片: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5-21 22:2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5-22 08:5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
  • 2024-05-22 09:08 【市直部门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5-22 17:24 【市直部门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4-05-22 19:06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 工程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回复详情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监利分局已召集相关人员,对您反映的保安人员态度问题及事情经过进行了详细核实,保安人员的确存在疏忽与不足,给您带来了不便与困扰,对此深感抱歉。因监利分局机关旁临近禁毒广场,机关门口每天傍晚有很多小孩子在台阶和门口处玩耍,保洁人员对台阶和门口处进行打扫后会有积水,容易出现打滑情况,从安全角度考虑,安保人员每天会劝说市民不在台阶处逗留过长时间。监利分局将会对安保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设立安全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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