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203202
- 诉求时间: 2024-05-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4-05-21 09:1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4-05-21 09:3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05-21 10:48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4-05-21 14:46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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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e线民生: 张璐同学于2024年5月21日向e线民生反映:“高中没有毕业,没有初始档案,问了人才市场说自考档案个人无法存档。只接受学校转寄,自考档案是自考办发的,并不是学校发的。根本无法找到学校转寄,别的地方都可以提供材料存档,为什么公安县不可以?难道我们自考生永远无法存档,不存档考研录取后都会被取消资格。请解决这个问题”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单位接到该信访件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张璐同学电话联系,并告知按照《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规定、人社厅发(2023)20号文件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档案寄存,档案在手上的应退回学校进行转寄。非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高中(中专)及《教学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案表》、毕业证复印件等材料随档案邮寄。转寄流程为:一、线上(线下)领取调档函 二、按照调档函上的要求把档案交由学校,由学校进行转寄。 张璐同学对我单位的服务态度很满意,并表示感谢。 经办人:易亚玲 联系电话:0716-5225501 经办单位:公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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