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邱**
  • 诉求编号: 191650
  • 诉求时间: 2023-06-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商户在小区内私开门窗

地址位于便河东路平安居小区 2 栋,商户未经物业许可,未经得业主同意,私自开门开窗,影响居民生活,具有安全隐患。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装修行为。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原本没有窗户的地方开个窗户属于破坏房屋外立面,房屋外立面实际上属于整栋楼的公共立面。私开门窗已经改变了房屋本身的建筑结构,即便不是砸的承重墙也对房屋有一定的损害,这已经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了,更重要的是,私开的门窗增加了小区的安全隐患,属于违法行为。望商户恢复建筑原貌,补填封闭门窗,共建和谐邻里!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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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6-06 11:4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6-06 14: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06-07 14:3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 2023-06-07 14:44 【沙市区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6-12 10:26 【沙市区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3-06-12 10:27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回复详情  

诉求人反映的开窗住户位于便河东路的平安居小区一楼门面,该门面为私人产权,社区向小区物业反映了情况,物业负责人表示已向开发公司拿图纸进行了现场勘测,该墙为单墙,不属于承重墙,物业无权干涉。社区也和城管工作人员也一起上门核实,并非违建,该商承诺只是开窗并不会开门也会将窗户尺寸改小,如诉求人对此有异议建议向市住建部门反映。

补充评价

未处理

补充回复   沙市区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回复详情  

  关于诉求人反映居民私自在房屋外墙开门窗的事情,因社区无执法权只能向商户进行宣传和劝导,劝导无果的情况下已经将问题反馈给了相关部门,6月16日社区联合城管、住建和规划部门上门查看后已向商户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商户停止施工,恢复墙体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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