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91616
  • 诉求时间: 2023-06-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漫水路面行车不减速,积水四溅路人惨遭殃。

23年6月5日,12时40分至50分期间,一辆白色本田轿车由长港路右转驶向豉湖路,途径长港路(来客杀鸡段)漫水路面,在即将右转情况下未曾减速,以超40KM/每小时车速通过漫水路面,溅起水浪高达1.5-2米高,致使一骑车路人从头到脚,无有不湿。该司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恳请三大队维护交通文明,让无德司机接受应有的批评和教育。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6-05 16:0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6-05 16: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 2023-06-05 17:17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6-14 09:35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3-06-14 09:37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公安局 三大队
回复详情  

您好!根据提供的线索对该车辆进行排查。对于这种不文明驾驶的行为,将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应道路交通法的条款进行处理。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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