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彭**
  • 诉求编号: 191591
  • 诉求时间: 2023-06-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恢复申请执执行需要什么资料,法院不解决,我们该找谁帮忙

2017年在监利市人民法院起诉,监利市人民法院一直没有执行到位,今年二月份再次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五月份打电话询问,给出的结果是不予受理,要有对方的详细的经济情况,或者是取消申请,再从新申请,可是不告诉我需要走什么流程。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6-05 07:5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6-05 08:5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07 10: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回复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由于你前期向监利法院院申请恢复执行时未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线索,监利法院已依法释明相关情况并告知恢复执行的条件。案件终本后申请执行人不能仅依靠法院单方面的执行查控,还需自身积极主动寻找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以此形成互相配合、相互补强的执行机制,从而有助于自身合法权益的实现。现你可再次与承办法官联系说明具体财产线索后,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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