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90615
- 诉求时间: 2023-05-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商铺一直是物业在收电费,可不可以自己装电表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5-10 14:4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5-10 14:5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 2023-05-10 15:09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5-12 17:31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荆州城供文湖供电服务站 | |
回复详情 | 尊敬的客户,您好!经核实,您反映一品漫城商户使用的是物业专变供电,非供电公司直供户,无法直接受理您的报装。根据《省能源局 省住建厅 省市场监管局 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住宅、工商业电力设施建设及转改直指南的通知》(鄂能源调度[2022]16号文)中2.2.1、2.2.2:对具备独立产权的终端用户,经产权单位与供电企业协商,将供配电设施一次性建设或改造,双方签订配电设施移交协议后整体移交供电企业,配电工程履行移交程序后,供电企业负责直接抄表、服务到户;对不具备独立产权的终端用户,在满足用电区域固定且物理空间隔离、提供终端用户物理空间分割资料和相关权属证明的情况下,由产权单位将供配电设施一次性改造到位,签订配电设施移交协议后整体移交供电企业,实现直抄到户。因此需要专变产权方进行配电设施改造后,由产权方到供电公司申请一户一表。如果您认为物业电表有问题可以向物业提出校验电表或更换电表;如您认为转供方收取电价不合理,可通过“网上国网”APP中“转供电费码”功能同步反映和查看处理进度,也可以直接向12315监督电话反映相关问题。如您还有其他用电问题,可以拨打文湖网格电话:18908619306,祝您生活愉快!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