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90219
  • 诉求时间: 2023-05-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季家台荆棉拆迁区房子没办房产证不给办理拆迁

季家台拆迁区荆棉宿舍6栋一整栋楼都快拆完了,但是有几间房子拆迁办以房子无房产证不给办理拆迁业务。一栋楼的住户,都是之前的职工宿舍应该都是有房产证的。之后拆迁组又以不是沙市本地户口,年龄不达标为借口,不给办理业务。现在还迁的房子都开始分新房了,现在我们住在吧遍地是废墟的环境当中,菜场和厕所都已拆除,给日常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利。希望相关部分能管理一下,现在的政策都是怎么在执行?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买的房子,这样被区别对待。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5-02 18:1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5-03 17:3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经开区 联合街办】
  • 2023-05-04 08:53 【经开区 联合街办】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5-10 15:32 【经开区 联合街办】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3-05-10 16:50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经开区 联合街办
回复详情  

您好,接到您的诉求后,我们第一时间和联合街道征迁办进行联系,经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经联合街道征迁办调查核实,信访人居住在季家台社区6栋1单元104室,反映的是季家台片区棚改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原荆棉293间自管房征收问题。按照荆州市国有企业改革脱困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荆州市荆沙棉纺织有限公司改革方案的批复》(荆企改办发〔2001〕65号)文件精神,荆州市荆沙棉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棉公司)在2001年国有企业改制时,将荆棉453间职工待售房出让给荆州市奥达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达公司)用于补偿安置职工和偿还有关债务。2018年经市房改办批准(荆房改办售字(2018)030号),完成160间(152套)房改工作,剩余293间未房改,产权所有人为荆棉公司。信访人居住房屋属于293间未房改房屋之一,因产权所有人为荆棉公司,所以不能纳入为本次征收对象。如信访人还有疑问可以随时与经开区征迁指挥部取得联系,详细了解相关棚改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补充评价

整栋楼就拆的只剩下几户了,楼道里面一堆垃圾摆着,完全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按照回复没有参加房改的293间房改的户主,应该是都不能参与拆迁。但是据了解这293家户主也是有成功办理了拆迁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没有办理。希望政府能好好调查一下,是否存在误区,这个政策到底是那个部门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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