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程**
  • 诉求编号: 188920
  • 诉求时间: 2023-03-3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希望可以合情合理合法为维权

感谢这个平台给我们底层的人民提供维权的机会,我在红门路车站租的国企门面,二房东收取了三千元门面优先租赁费,这是没有写在合同里的,是二房东当时以让我有优先租此门面的权利收的费用,我已经在此实际经营一年多,红门路车站按月收取我电费与站务管理费,并非物业性质,店铺里所有的问题如漏水停电都是本人自行解决,,至少第一个月电表有799度电,一个5平方的门面,第一个月光电费与站务管理费就交了1198元!电费在我与转租人签定的合同里,站务服务费是车站赋予他直属客户的,并且他们明确不能转租,我既属第三方承租人,那这个合同外的站务服务费,车站直接收取我的,是不是可以理解他们是志同道合,共同牟利。如果他们既支持转租事实,又直接收取我的费用,一是门面优先租赁费,二是站务管理费,现二房东又以自已经营收回让我退租,我优先没亨受,又是二房东以市场三到四倍的高单价租给我,别人一个平方不过两百,而我的一个平方都快六百元了!合同上也没有站务管理费这一费用,我可不可以理解站务管理费应由二房东承担,我理应不承担这个费用?我们底层人民不想以国家的权利来维权说他万把块钱租来的门面以三万多的高价租我不对,也并不是维权疫情期间生意不好血本无归而二房东不管我们底层个体工商户的死活,在家躺挣2万多,即使自己的选择就该认,即便现在二房东不租给我了,我的装修打了水漂,我正常经营一年因疫情亏损严重,该认的都认,哪怕都认为这世道是多么不公!可这我不该交的钱,我是不是要正常维权啊?

很期待可以正常合理合法的维权,很期待这个世界是有法可依的!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3-31 14:2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4-01 08: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许圣国律师】
  • 2023-04-03 09:03 【许圣国律师】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4-03 09:03 【许圣国律师】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许圣国律师
回复详情   您好: 您的问题我们上次已经做了全面详尽的回复,如果您需要进行诉讼维权,可以就近咨询和聘请专业法律执业人员。如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申请法律援助。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