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188353
  • 诉求时间: 2023-03-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希望荆州奥园学府里按要求保交楼

根据住建局给我们业主的回复,说是要确保楼栋的交付,达到满足“使用功能”的条件。我想请问,一个合格的房子是只要达到使用功能就行了吗?一个满足使用功能的房子是可以在后期办证的,或者说可以保证我们百分之百办证。

另外,在前期住建局回复我们的是3月30号能将房子交付给我们业主。我想请问下,国家法律对交房的条件是什么?你们不知道吗?为什么不遵守法律条款进行保交楼?再说到交房日期,国家法律对交房的条件相信你们是知道的,而合同上也清楚的写着“满足三书一表后进行交房”,你们在承诺3.30交房时,那必定是满足交房要求的情况下进行交房,为什么言而无信,出尔反尔,又要将交房时间拖到6月30号?以上,请相关领导就此疑惑给业主一个满意的回答!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3-16 15:0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3-20 09:2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住建局】
  • 2023-03-20 10:29 【沙市区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3-20 11:41 【沙市区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3-03-22 13:33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住建局
回复详情  

按照“保交楼”专班会议要求,荆州奥园学府里项目目前正按照“3.30”的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保证满足使用条件的楼栋交付,后续事项专班将积极协调跟进。

补充评价

对住建局给的回复不满意,没有正面回复提交的问题,避重就轻。当时奥园发出通知3月30号交房,不可能只是满足居住条件的。而后面政府某些部门对外回复都是按这个时间进行回复的。如果满足居住条件可以住,消防都没有验收,里面如果发生火灾,你们是不是负责?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