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87141
  • 诉求时间: 2023-02-18
  • 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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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乡村振兴”为理由要求无条件零赔偿拆除经营中门店。

沙洪公路边自家房屋门前经营汽车类服务,有营业执照合法经营,现在村干部说要无条件零赔偿拆除,门店加无法移动设备是我们一家外出打工多年的积蓄,也是我们唯一的经济来源,乡村振兴不是为农民而兴吗?乡村建设不是为农民而兴吗?我们有义务配合也希望有关部门体察民情结合实际不要一刀切,希望政府能给我们一个圆满方案而不是强迫百姓无条件的接受。期望早日回复!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2/18 8:53:5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2/18 15:32:4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经开区 滩桥镇】
  • 2023/2/20 16:01:43 【经开区 滩桥镇】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2/20 16:01:43 【经开区 滩桥镇】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2/20 16:01:43 【经开区 滩桥镇】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经开区 滩桥镇
回复详情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办公室工作人员与镇城乡同治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对接后,据了解该美丽乡村片带建设项目由乡村振兴项目统一规划实施查看您反映的问题,据了解拆违只针对门前雨棚、乱打乱建行为进行拆除,不是单独针对那个人,如有特殊情况会着情考虑,以最合理的方式妥善解决,谢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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