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176469
- 诉求时间: 2022-06-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规范性文件生效时间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6-30 17:2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7-01 17:2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司法局】
- 2022-07-04 15:13 【市直部门 司法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7-04 15:13 【市直部门 司法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7-04 15:13 【市直部门 司法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7-04 15:45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司法局 | |
回复详情 | 吴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是否包含当日的问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作出如下答复: 1.《民法典》是规范民事行为的法律,其中“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的规定,不能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上位法依据。 2.按照公文表述习惯,“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或者“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应当包括印发当日。 3.您提出的问题非常有意义,我局将建议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在行文时,对文件施行日期作更加明确细致的规定。 2022年7月4日 | |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司法局 | |
回复详情 | 吴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是否包含当日的问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作出如下答复: 1.《民法典》是规范民事行为的法律,其中“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的规定,不能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上位法依据。 2.按照公文表述习惯,“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或者“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应当包括印发当日。 3.您提出的问题非常有意义,我局将建议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在行文时,对文件施行日期作更加明确细致的规定。 2022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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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的很快,正式回复前也要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沟通了相关情况,对司法局的回复速度和态度是很满意的。但是仍然存在疑问:1、如果是从印发之日算,从时间线上说,当日一定有民事行为在文件公布之前发生,后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能否约束文件出台前的行为,是否与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相违背?2、贵部门回复:“按照公文表述习惯,“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或者“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应当包括印发当日”,如此涉及民事行为主体切身利益的事,仅用一个公文表述习惯而不是明确的法律依据来判断,是不是与依法行政的精神有所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