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郭**
  • 诉求编号: 99589
  • 诉求时间: 2020-01-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农场户口进城买房,首次购房90平以下是否免契税?

在网上查到农村户口进城买房,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免契税。请问荆州是否有实行这一政策,望解答。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1-06 16:10 网友【郭**】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1-06 17: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1-07 09:44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一、购房补贴及奖励实施范围

凡农民工和农民在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荆州文旅区、华中农高区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已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初始登记)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缴纳房产契税的,可申请财政购房补贴及奖励金。

二、农民工和农民身份认定办法

以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记载事项为准,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居住地为村民委员会的视为农民身份。

三、权利人、购房时间和购房面积认定办法

权利人、购房时间及购房面积均以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相关事项为准;除房屋面积、签约日期外原则上不予更改;如需变更,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购房补贴及奖励标准

(一)给予契税补贴。农民工和农民在市中心城区购买90㎡以上商品住房的,按《中心城区购房补贴实施暂行办法》给予补贴。

(二)给予政策性奖励。按所购新建商品住房面积给予100元/㎡奖励。

五、资金渠道

中心城区补贴、奖励实行属地负责原则,分别由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财政承担。

六、补贴及奖励发放程序

补贴、奖励发放工作由房产部门在市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的专门窗口集中受理购房人补贴和奖励的申领;房产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予以审核汇总后按月报送各区级财政部门;各区级财政部门将所需资金拨付房产部门,由房产部门对申请人实施补贴、奖励。补贴、奖励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由房产部门委托的金融机构以银行卡(存折)与买受人进行结算。

七、办理时限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申请后,审核确认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且督促金融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能使用补贴、奖励资金。

八、关于水、电、气、视入户费用优惠

1、水、电、气、视已入户的普通商品住房,水费、燃气费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按月用量90%收取;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在入住后一年内按主终端15元/月、副终端5元/月收取。

2、水、电、气、视未入户的普通商品住房,在购房者办理入户时给予初装费10%优惠。

3、房产登记交易费用按优惠50%计取。

九、适用时间

购房补贴、奖励及相关优惠政策适用于在2016年3月1日—2017年3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在市房管局网签备案的农民工和农民。

十、其它事项

本实施办法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