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邹**
  • 诉求编号: 99566
  • 诉求时间: 2020-01-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请求章田寺乡人民政府和章田寺乡长春村立即停止为无证经营非法赶

一,申请事项:

请求章田寺乡人民政府和章田寺乡长春村立即停止为无证经营非法赶集活动者提供经营场地,并驱逐违法者。

二,事实和理由:

1,非法赶集者每月4号,14号,24号在章田寺乡民主路幸福家园后面的水泥路【此水泥路段为章田寺乡长春村管辖】摆摊,所有赶集摆摊者均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属严重违法行为此案已由公安县市场监督局立案调查。并且在2020年1月4日章田寺乡本地居民与非法摆摊者引发50多人冲突事件。公安县公安局有接警记录。而章田寺乡政府并无政府工作人员出来调解矛盾。

2,【行政法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以个体工商户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未取得营业执照即在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是无照经营行为。对于一般的无照经营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章田寺乡人民政府和章田寺乡长春村应严格履行国家法规法律,依法依规驱逐无证经营者,配合公安县市场监督局打击无证经营行为。

申请人:邹梅香

2020年1月6日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1-06 11:18 网友【邹**】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1-07 15: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1-09 10:50 【公安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1-17 11:34 【公安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1-17 11:58 【公安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2-19 16:52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公安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详情  

E线民生网:

我局在收到2020年1月7日的e线民生诉求件处理笺后立即对章田寺乡赶集活动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处置情况

章田寺乡人民政府及我局非常重视和关注赶集活动的动态,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早在2019年12月24日,孟家溪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就在章田寺乡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对在章田寺乡长春路参与赶集活动的39户经营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车辆、电话号码、经营类别及证照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并当场口头责令无证无照经营户办理证照,否则不得从事经营。

2、孟家溪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所有参与赶集的经营户进行了逐一电话通知和回访,并要求无证无照户不得参与今后的赶集活动。

3、2020年1月14日,孟家溪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再次对赶集活动进行了检查,发现所有参与赶集的经营户均有营业执照,没有发现食品经营户,也没有发现赶集组织者。

二、处理意见

章田寺乡的赶集活动,早期是在公安县汇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王厚斌的组织下进行的,后期是经营户自发参与的,没有组织者。我们将继续高度关注赶集动态,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发现违法经营活动将严肃查处。

此复

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回复单位   公安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详情  

E线民生网:

我局在收到2020年1月7日的e线民生诉求件处理笺后立即对章田寺乡赶集活动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处置情况

章田寺乡人民政府及我局非常重视和关注赶集活动的动态,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早在2019年12月24日,孟家溪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就在章田寺乡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对在章田寺乡长春路参与赶集活动的39户经营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车辆、电话号码、经营类别及证照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并当场口头责令无证无照经营户办理证照,否则不得从事经营。

2、孟家溪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所有参与赶集的经营户进行了逐一电话通知和回访,并要求无证无照户不得参与今后的赶集活动。

3、2020年1月14日,孟家溪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再次对赶集活动进行了检查,发现所有参与赶集的经营户均能亮照经营。

二、处理意见

章田寺乡的赶集活动,早期是在公安县汇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王厚斌的组织下进行的,后期据经营者述称是经营户自发组织的,没有发现汇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王厚斌。我们将继续高度关注赶集动态,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发现违法经营活动将严肃查处。

此复

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补充评价

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处理意见严重不符合事实情况,非法摆摊者绝大部分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就算有工商营业执照也要在固定经营地点经营。基于公安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不作为,扭曲事实的情况,我们将依法上访到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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