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99483
  • 诉求时间: 2020-01-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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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生3胎问题

我和前妻生育一个女孩,离婚后女孩判给女方抚养,现在和现任妻子生育了一个男孩,请问一下和现任妻子还能再生育一个小孩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1-04 21:00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1-05 15:1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0-01-06 09:39 【市直部门 卫生健康委员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1-06 12:01 【市直部门 卫生健康委员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市直部门 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详情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详情  

刘先生你好,在国家实行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初婚夫妇只能生育两个小孩,不能再生育第三个小孩。如果是重组家庭,在男方或者女方生育1个小孩后,和现任妻子结婚后经过再生育审批,可以再生育一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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