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凤凰路南城故事又名(鸿翔家园)。现在步梯楼收费0.7元。物业解释说0.5元基础定价上浮20%。我想问我们物业是否达到上浮20%的物业标准。
三级物业好像是说只能上浮10%是这样吗?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