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魏**
  • 诉求编号: 99100
  • 诉求时间: 2019-12-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纳海翡丽物业费定价过高

请问纳海翡丽物业费的1.8元/平方米的定价是否经过物价局的审核?这个定价高于火车站的绿地、恒大楼盘。定价的依据是什么?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12-27 15:54 网友【魏**】提问,等待处理。
  • 2019-12-27 16: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12-30 16:35 【市直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详情  

根据市物价局 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 《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 通知 荆价房服〔2018〕43号 规定 电梯住宅(单体12层以上,楼高100米以下含100米)信用等级为一级的物业可以按每月1.5元/平方米收取物业费,上浮不超过20%,即最高不超过1.8元/平方米。但物业服务主体信用等级以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