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98143
  • 诉求时间: 2019-12-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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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御园三期项目办证及民生问题

据城乡建设局回复,现已确定御园三期项目确实没有通过验收,为了维护项目稳定国有股东现已入住。现三期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完成收房,部分已装修入住。开发商和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在明知御园三期项目未通过验收还要求业主收房,这种欺瞒行为,给三期业主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也留下了许多安全隐患,现有物业服务公司经常因收不到物业管理费不认真履行服务,业主因不知道何时能够取得物业产权证而拒缴物业管理费,关键附属设施(电梯)得不到正常维护,小区停车不便,绿化毁损等多种原因拒缴物业管理费。请问国有股东和政府相关部门要不要维护民生稳定?御园三期项目房产能不能办证?什么时候能够办证?在未完成办证之前如何来维护民生稳定?

附加图片: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12-11 11:02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9-12-11 15:32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12-11 15:3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12-12 10:44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资规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 购买商品房的登记类型属于转移登记,开发商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商品房首次登记后,才能进行转移登记。2、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前期需经过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土地批后核查等审批环节,开发企业在完成上述环节后方可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3、经了解,目前“城市御园三期”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土地批后核查等尚未完成。4、如合同明确约定了办证条款,诉求人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开发企业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开发企业主管部门荆州市住建局监察大队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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