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郑**
  • 诉求编号: 98075
  • 诉求时间: 2019-12-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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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生儿上户口的问题咨询

我本人是公安县户口,汉族,本人配偶是外地户口,少数民族,婚后配偶的户口一直没迁移至公安县。请问,新生儿能否在公安县落户并上少数民族户口?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12-10 09:58 网友【郑**】提问,等待处理。
  • 2019-12-10 11:1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公安局】
  • 2019-12-11 10:00 【公安县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12-16 11:18 【公安县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公安县 公安局
回复详情  

婚生子女可随父或母登记户口。须提供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父母民族成分不同的,需共同签署《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分确认登记表》。

回复单位   公安县 公安局
回复详情  

分两种情形:1、公民经批准前往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应当持拟注销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县级以上出入境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在户籍地所在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2、公民自行在香港、澳门地区取得定居资格后,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香港、澳门地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等定居证明和个人声明在户籍地所在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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