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97669
  • 诉求时间: 2019-12-0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春秋府交房需要缴清契税和维修基金

春秋府三期马上交房,物业通知必须缴清房屋的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加起来要好几万了,维修基金和契税不是办证的时候交给房管局的吗?房产证什么时候办不是业主说的算吗?开发商有什么资格让我们把维修基金和契税交给他,并且现在交房也不一定能办房产证,我怀疑是不是开放商收过去挪做它用!还有开放商和物业有权利代收这个费用吗?我暂时没钱交的话房子都拿不到吗?请有关部门帮忙解答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12-02 13:22 网友【胡**】提问,等待处理。
  • 2019-12-03 15:1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12-05 15:26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12-05 15:28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12-05 15:52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建议您可以带齐相关资料到北湖路不动产登记大厅维修资金窗口进行缴纳。您咨询的缴纳契税问题,建议您向税务部门进行咨询或投诉。

补充评价

请有关部门能不能给个确定答复,商品房能不能以未交税费为前提条件,不交税费就拒绝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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