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熊**
  • 诉求编号: 97483
  • 诉求时间: 2019-11-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沙市有扒手,沙市公安管不管

十一月二十一号,我爸爸从荆州乘坐回弥市的168路车回家时,遭扒手扒了一千六百元走了!据了解到,扒手是在沙市上的车,在埠河下的车!在网上查了沙市公安局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11-27 16:22 网友【熊**】提问,等待处理。
  • 2019-11-27 16:3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公安局】
  • 2019-12-03 16:04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公安局〗。
  • 2019-12-03 17:26 【市直部门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12-03 17:32 【市直部门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12-05 20:59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公安局
回复详情  

您好!网上查询的号码不一定是现在的工作号码,可能存在误差。从您反映的问题来看,您是要了解如何报案,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遭扒窃的,由发现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不能确定发现地的,沿途公安机关均可以受理。您可与您父亲确认一下在什么地方发现被盗的,然后向该地派出所报案。如果是下车后发现被盗的,可到沿途就近的派出所报案。

补充评价

我的父母在发现被盗的第二天就去了最近的派出所反映情况了,当了解到可能是在沙市被盗的之后,他们说我父母需要在沙市报案,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父母去168的监控系统那里,那边的人说要等到下午四点钟左右才能看视频,后因家里有事没有继续等了!再后来几经打听,说是在沙市到埠河的路段被盗的,而且有人看见,不敢说!并且168工作人员自始至终都没有接到公安部门要保留视频的电话,所以168工作人员按正常程序三天删掉视频!荆州公安机关应采取首任责任制:谁接到报案,谁就应该将案件立即转交给责任部门并且反馈给报案的老百姓,让老百姓知道你们确实在为人民办实事!而不是推脱!耽误最佳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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