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秦**
  • 诉求编号: 97126
  • 诉求时间: 2019-11-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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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万福金店欺骗消费者

我2014年在荆州张万福金店买了一个钻戒,说可以签订回购协议,带满3年正价回购,带满5年增值百分之10,当时戒指标价9456,活动实付金额6430,合同第一条就是单件满7000才可以回购,于是我提出了我的疑问,说我的金额还差一点到时也可以退?当时的店长口头承诺说可以的,没关系,而且提议我最好现金支付,因为现金支付带满5年后现金购买增值百分之10,于是我就签了合同,现在满了五年荆州张万福搬到了沙市,我找到了他们店,店长说公司不承认这分合同,既然不承认那当时为什么要欺骗我说可以?如果合同不合理当时就不应该跟我说合同的事,也可以跟我说还没满7000是不可以回购的,那我也会选个满7000的再签合同的啊,为什么当时答应说可以的现在真正来回购就说不行了?这就是欺骗消费者,我想请求你们的帮助,万分感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11-20 20:08 网友【秦**】提问,等待处理。
  • 2019-11-21 17:1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19-11-22 09:37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11-27 09:05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回复详情  

双方达成和解,消费者同意换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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