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95525
  • 诉求时间: 2019-10-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松滋市顺安校车公司不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松滋市顺安校车公司现有自营车辆14辆,员工28人。公司自2013年成立以来校车公司及股东压榨我们员工工资,近几年为了与同行业员工工资相符才将社保与工资一起发放作为工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和(劳动合同法)第10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30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顺安校车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为我们所有员工缴纳社保,寒暑假工资不执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希望有关管理部门能够保护我们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为我们28名员工当家做主。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10-22 11:39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9-10-22 16:1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9-10-23 08:50 【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10-23 08:50 【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10-23 08:50 【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10-23 10:12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请你持身份证,劳动合同书等相关证明与顺安校车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工资发放凭证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处理。
回复单位   松滋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请你持身份证,劳动合同书等相关证明与顺安校车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工资发放凭证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处理。

补充评价

像这样的情况在松滋很普遍,希望相关执法部门能够考虑到反映人的实际情况和个人隐私,能够真正体谅和考虑弱势群体的利益,深入实际地到现场进行了解,为普通劳动者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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