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史**
  • 诉求编号: 94220
  • 诉求时间: 2019-09-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石首市新厂镇小学强行小孩托管的问题

荆州教育局的领导你们好,我要反应下我们新厂镇小学以各种理由要求学生托管的问题,他们明面上说是自由选择,但是却要求不托管的学生中午必须11点40到2点时间接回家,不让在学校,否则算同意托管,而且之前订好校车接送的必须托管,否则不送,之前订车的时候也没说要托管。我就想问,为什么不托管就必须要接回来,难道交的学费规定了孩子只能在学习的时间断在学校,而其他时间不能在学校吗?这不是400块托管费的问题,而是强行要求托管是否合法,不托管就中午不让在学校是否合法。另外我截了班级群里老师的发言截图,希望教育局的领导能给个回复。谢谢

附加图片: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9-23 16:53 网友【史**】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9-23 16:5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教育体育局】
  • 2019-09-24 08:48 【石首市 教育体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9-30 10:32 【石首市 教育体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09-30 10:47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石首市 教育体育局
回复详情  

经调查,新厂镇小学学生课后托管是在遵循石教基【20197号文件精神及广大学生家长的需求的基础上应运而生的。托管的责任主体为新厂镇小学家长委员会,所有事务均由家长委员会负责,新厂镇小学无偿提供场地及水电等后勤保障,对家长委员会起指导和监督作用,不负责具体事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但是新厂镇小学个别班级在进行学生托管宣传时,一是宣传工作没有做到位,致使个别家长对课后托管政策不太了解;二是班主任与班级家委会成员事先没有就托管收费事宜沟通好,在具体操作时出现了偏差,致使个别家长认为是学校强制学生参加托管。现我局已责令新厂镇中心学校要严格按照石教基【20197号文件要求规范实施学生托管工作。所有的托管成本都由学校家长及家长委员会讨论核算,要保证整个托管服务的有序、顺畅、安全。

补充评价

感谢各位教育局领导的重视负责,对于这个结果本人也是很满意,已经和学校领导沟通,这是本人和学校班主任没有沟通好的原因,事情已经搞清楚了,学校没有强制收费,只是沟通上没有搞明白,给学校领导和教育局领导带来麻烦本人表示歉意,也感谢e线民生这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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