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94112
  • 诉求时间: 2019-09-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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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去世,如何办理房屋过户?

能带赠与合同,赠与人死亡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等资料过户吗,还是要继承公证后,按继承公证过户?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9-21 00:25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9-23 16:1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09-24 09:53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经电话与诉求人沟通得知,诉求人父母生前经公证将房屋赠与给诉求人,一直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不动产转移登记(赠与)需权利人双方到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才能办理,原权利人死亡则产生了继承关系,需所有继承人配合办理继承登记。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3、经与诉求人沟通后,诉求人表示已了解办理该登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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