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萧**
  • 诉求编号: 93405
  • 诉求时间: 2019-09-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为跟新生腾宿舍提前去实习

教育部给定三年制大学生,在校学习不少于5个学期,今年开学上了不到一个月十五号学校强制我们去实习,就为了新生,既然宿舍不够为什么还要扩招,且住宿学费都要交齐,我们就只住15天为什么还要交一千三百五的住宿费,

往届学生都是到十一十二月分才出去实习的,为什么到我们这一届就得全部搬出去,毕业设计学的课程都没有学完,交的六千五是白交了么?求教育局给个解释,曾尝试与辅导员学校沟通,他们不做任何解释就说不交齐学费不给毕业证!

说好的五个学期学习,学校的行为已经伤害了我们学生在校学习的权益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9-06 15:16 网友【萧**】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9-06 16:14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教育局〗。
  • 2019-09-06 16:1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教育局】
  • 2019-09-09 08:45 【市直部门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9-16 10:24 【市直部门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教育局
回复详情  

回复:1.关于“强制实习”。根据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今年暑假,我院组织全院对教学计划进行了整改和调整,对实践教学没达50%的专业,适当提高实践教学比例。

2.关于“住宿费1350”,依据鄂价费〔2006〕183号、鄂价费 〔2013〕109号文件,住宿费标准为4人间(1320元/人)、6人间(1080元/人)两个标准,其中包含空调费80元。实习期间,学生住宿由学校同意安排,费用由学校支付。学校收费符合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相关文件的规定。

3.关于实习,跟岗实习是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实习有助于提高同学们实际技能,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实训记录学生成绩,不按学校统一要求参与实习,就没有成绩,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不应毕业。

投诉件反映出荆州职业技术学院个别教辅人员工作不够细致,导致该同学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以致造成误解。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