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周**
  • 诉求编号: 91765
  • 诉求时间: 2019-08-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金江宝坻物业偷税漏税

本人于2018年购买了一处金江宝坻房源,办理相关手续交房时,告知我需要缴纳2014.1.1至2019年年底的六年物业管理费用,一系列费用高达一万多元。本人不予缴纳不交房给我,不让装修。为何要交六年物业管理费?收费合理吗?在拿钥匙前这过去几年里应属于空置房,而且这几年里房子也不属于我名下。空置房又应该如何缴纳相关费用,后来我还是缴纳了相关所有六年物业管理费用,但是所有费用出示的是收据,拒绝开发票,所以向有关部门咨询并投诉,该湖北万福园物业管理费有限公司有没有向物价局报备,以及相关税收部门缴纳相关应缴纳的税务。涉及这样天价物业费的不止我一户,涉及金额也很大,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调查。非常感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8-06 10:56 网友【周**】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8-06 16:3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税务局】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税务局
回复详情  
 金江宝邸19栋以被法院拍卖,法院的拍卖公告已经对相关的税、费有明确告知,要买受人承担相关费用。买受人在物业公司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供拍卖成交的确认书,当时该业主没能提供确认书原件,物业公司要求她方便时拿原件到物业公司给工作人员看下,然后换取发票。我局已经跟诉求人进行了联系,让他拿着确认书原件去物业公司开发票,诉求人表示满意。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