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任**
  • 诉求编号: 90749
  • 诉求时间: 2019-07-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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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旱田为什么收费?

荆州区川店镇紫荆村现在要向农民收提留,旱地每亩100元,是有这个规定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7-17 19:51 网友【任**】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7-18 11:1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财政局】
  • 2019-07-18 15:50 【荆州区 财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财政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土地,目前规定农民种植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即农户通过身份取得的享有承包权的土地,这种土地按照国家政策应承担灌溉水费和村组排涝水费的负担。二是租赁承包经营方式,即农户通过向集体经济组织上交土地租金后取得经营权,土地租金不是上交提留。土地租金是根据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你所种的旱地,如果不是确权登记的认定面积,那就不是家庭承包面积,而是租赁经营面积,是要收取租赁费。这种收租赁费的政策是符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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