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90418
- 诉求时间: 2019-07-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档案保管费用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7-11 21:05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7-12 11:2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9-07-12 15:56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根据相关规定取消收取档案保管费。 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或有调配权的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同意“档案转入函”(调档函或接收函)。 转出所需材料:(1)本人办理: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调档函原件(调出单位需有档案管理资质,下同)或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2)委托他人办理: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手写委托书;③调档函原件或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除在窗口办理外,也可在湖北政府服务网上申请网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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