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覃**
- 诉求编号: 89490
- 诉求时间: 2019-06-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非本人原因造成的问题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6-27 10:37 网友【覃**】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6-27 11:3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民政局】
- 2019-07-01 16:19 【沙市区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7-01 16:19 【沙市区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民政局 | |
回复详情 | 覃女士您好! 您反映的有关离婚协议书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本人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到原办证机关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根据民政部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不得在当事人离婚协议上加盖婚姻登记机关印章,离婚协议书上只能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更多婚姻登记相关问题欢迎拨打沙市区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716--8114519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