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88921
  • 诉求时间: 2019-06-1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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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读书转学

本人在江陵上班,有劳务合同,租房合同,电费缴费单,银行流水明细。在郝穴城区也买有商品房正在装修中,想把小孩转到实验小学读三年级,县领导总是以条件不符为由拒绝。请问领导那个条件不符合你们制定的,不人性化的甚至苛刻的理由。希望给个满意的答复,不要敷衍群众,甚至是为难群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6-18 09:08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6-18 17:1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教育体育局】
  • 2019-06-19 14:34 【江陵县 教育体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教育体育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教育局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在异动学生办理第三条中规定“进城务工子女申请转学的,须提供户口薄原件、出生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最近六个月月工资分月银行记录明细。”具体情况可到县教育局二楼基础教育科咨询,电话0716-4709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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