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代**
  • 诉求编号: 88718
  • 诉求时间: 2019-06-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车辆乱停乱放

北湖路两侧人行道因为有汽车修理和车辆乱停乱放,造成行人行走不便,尤其是有时车辆占满整个人行道,老人小孩和婴儿车只能绕行到道路上,老人小孩和婴儿车行动不便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偶尔来处理违停,但效果不佳,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6-14 09:47 网友【代**】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6-14 16:3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交管局】
  • 2019-06-17 08:48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6-18 15:49 【市直部门 交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06-20 12:33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交管局
回复详情  

您好!

收到反映“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北湖路一直是二大队八中队管理的重点地段,将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加大处罚力度,保障道路畅通。

补充评价

北湖路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情况只在荆州创文创卫是才会整改,完全是面子工程,乱停乱放的情况毫无改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拖车怕把车拖坏,被索赔偿,这个可以理解,但贴罚单和联系人移车这个可以做到。以北湖路有汽车维修,机动车交易市场造成乱停乱放为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创文创卫期间违停有改善,现在的情况完全是相关部门不作为的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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