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韩**
  • 诉求编号: 88408
  • 诉求时间: 2019-06-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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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狗患,业主私自喂养大型烈性犬

我所在的楚天都市朗园小区有人私自喂养大型烈性犬,大清早在小区内不牵狗绳遛狗,而且放任狗在小区狂吠。我们这个小区0-5岁的小孩很多,大多数是由爷爷奶奶照看,自己也是快做父亲的人了,想到前段时间武汉某小区发生的宠物狗撕咬小孩事件,真是很担心。

而物业没有强制执法的权利,只能劝说,业委会基本不存在,存在这样问题的小区不是少数,狗患矛盾会越来越突出,希望有关部门能提前预防未雨绸缪,制定相关行政法规,如规定物业公司必须对饲养的宠物犬进行登记并严禁饲养烈性犬,明确公示相关直属管理部门,如出现问题,让老百姓明明白白办事,以免惨剧在我们身边再次发生。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6-09 09:17 网友【韩**】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6-09 17:0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公安局】
  • 2019-06-10 14:34 【沙市区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06-13 08:33 【沙市区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06-13 08:45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公安局
回复详情  

投诉人你好,我局已责成立新派出所对犬主人做工作,管理好大型犬。谢谢你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公安局
回复详情  

立新派出所社区民警6月11日下午4时许,到楚天朗园小区找到诉求人及小区物业负责人,就小区内有人喂养大型烈性犬不牵狗绳,此行为存在安全隐患,民警要求物业进行对养犬人员登记、张贴文明养犬的注意事项,以提高养犬人的个人素质,如果发现立即劝说、消除安全隐患。投诉群众韩科也表示认可,物业李经理也称将加大管理力度。

补充评价

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反应还是比较满意的,同时希望我们的城市越来越美好、进步,小区环境越来越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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