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谢**
  • 诉求编号: 87731
  • 诉求时间: 2019-05-26
  • 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在自已的小区停车超过一小时后要收费?

我们是公安县利达公馆搬进去刚住的业主!物业管理有一种不成文,违规乱收费!情况是:我们业主的车辆再物业登记了的。也是本小区居住的人!在我们车辆进住停车一个小时后就开始收费!《停车一个小时后就收费》我们再次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也在正常交纳!为何这样?哪个部门来管?这种物业谁来监管?一个正常的业主买房了都享受不了停车的权利?车位就不想有规划提供给业主了!请贵平台辛苦帮忙处理!谢谢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5-26 10:41 网友【谢**】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5-26 15: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无部门能办理】
回复单位 e线民生栏目组
回复详情 如果是未在小区内购买或租用停车位,未缴纳停车管理费,停车超过半小时以上,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可收费。具体参见市物价局  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 《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荆价房服〔2018〕43号
第九条   对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车位不得收取停车费,但物业服务主体等要对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位)进行维护管理,发生的相关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照明、保洁、通风、排水和维护秩序等服务费用和由此增加的管理费用以及法定税费,可以收取车库(位)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  对进入住宅和非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车辆,应当免收停车费: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快)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 

(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免费的车辆,如肢残人驾驶的专用代步车辆等; 

(三)临时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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