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冯**
  • 诉求编号: 86740
  • 诉求时间: 2019-05-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金沙阳光不开发票避税

事实经过:2017年12月在金沙阳光购买一套住房于2018年2月银行贷款52万打入开发商账户,开发企业推脱,迟迟不开发票,此房屋于2019年4月30日交房,开发商财务还是不开具发票,以日后实际面积有变动发票改动需要业主自行解决为由。

述求1.请相关税务部门调查改企业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

2.请尽快协调开发企业开具发票。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5-05 18:18 网友【冯**】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5-06 17:2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税务局】
  • 2019-05-07 11:15 【市直部门 税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5-07 11:15 【市直部门 税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05-07 14:58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税务局
回复详情   已联系企业会计了解相关情况,并通知纳税人可去财务开具发票。
补充评价

不满意,1.今天中午12点去财务室没有取得购房发票。 同时中途企业财务调查我是否交齐物业费。有现场录音!2.房款发票52万已经一年多以前打给开发商账户,开发票天经地义。3.开发企业把开发票变相跟缴纳物业费绑定在一起,表示强烈谴责。4.我本人是按时缴清物业费的,对于开发企业的开发票制度,请税务部门要求整改。还全体金沙阳光业主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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