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付**
  • 诉求编号: 86023
  • 诉求时间: 2019-04-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你好,我是柳垸二路棚户改造项目还建安置房原住户(原房主是我去世的爷爷,现在改我的名字,我在别处已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马上到了还房的时候,我想换大点的住房,请问下对于扩大面积部分所需的金额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么?如果可以,那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怎么办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4-19 14:24 网友【付**】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4-19 15:3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公积金中心】
  • 2019-04-23 15:02 【市直部门 公积金中心】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4-23 15:02 【市直部门 公积金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公积金中心
回复详情   您好,贷款所需资料如下: (一)购买商品房(期房) 1、《荆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2、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有效期一年内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3、首套房首付款不低于20%(第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40%)的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 4、开发商阶段性担保书; 5、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书; 6、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还款人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离异(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的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 (二)购买商品房(现房) 1、《荆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2、经房管部门备案登记有效期一年内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 3、首套房首付款不低于20%(第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40%)的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 4、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书; 5、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还款人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离异(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的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 如是还迁房屋增加面积,则增加面积部分按以上资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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