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85817
  • 诉求时间: 2019-04-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职工养老保险

1998年10月交纳5000元职工福利基金和1000元招工费进入湖北联发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荆州先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前身)工作,先发现本人的养老保险2000年才开始购买。求相关部门给个说法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4-15 19:19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4-16 11:5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9-04-18 15:35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4-18 16:38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经与诉求人电话联系,了解基本情况,并告知诉求人反映的问题距今已超出2年时间,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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