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汤**
  • 诉求编号: 85639
  • 诉求时间: 2019-04-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更名发票为何不能交契税?

2017年上半年,购买沙市区园林路滨湖国际二手房一套,因当时属合同房,房款交清后到房管局办理了合同更名,同时将购房发票更名并盖有公章。现小区统一办理房产证,要求交齐房产契税,主管部门拒不办理,理由是新单位合并,原来找谁更名的现在就找谁。请问有公章和签字,属公务行为,为何现在领导一句话就不认可?即使是历史问题,也该由现任领导解决才对。请给予准确签复。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4-11 15:30 网友【汤**】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4-11 18:1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9-04-12 09:4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税务局〗。
  • 2019-04-17 11:51 【市直部门 税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4-17 16:38 【市直部门 税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税务局
回复详情  

已与诉求人电话联系,告知其因同类问题很多,已提交荆州市局统一处理,近期市局将就此类问题开展专题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后第一时间联系诉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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