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唐**
  • 诉求编号: 84359
  • 诉求时间: 2019-03-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松滋温氏代养户,污染环境

松滋市八宝镇三横渠东岳村五组段,有家温氏生猪代养户。该代养户猪粪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臭气熏天,严重危害附近村民健康。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3-15 22:18 网友【唐**】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3-16 16:4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环保局】
  • 2019-03-19 09:35 【松滋市 环保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3-19 09:35 【松滋市 环保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03-19 09:35 【松滋市 环保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03-21 17:53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松滋市 环保局
回复详情   唐成 你好 经调查,唐万军养猪场位于松滋市八宝镇东岳原种场一组68号,该养猪场2008年开始筹建,同年投入生猪养殖,负责人:唐万军,从事生猪养殖,占地500平方米(其中猪舍面积260平方米),总投资4万元,正常养殖时员工1人,设计养殖量为年出栏生猪480头。 2019年3月8日现场检查:该养殖场该养殖场无养殖废水外排,无历史排放痕迹,现养殖生猪238头,唐万军养猪场属于散养户,不属于规模养殖场。我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猪粪直排沟渠情况不属实,因为周边农民需要该养猪场猪粪作为肥料,正在进行施肥做业,有臭气。由于该养殖场达不到规模养殖500头标准,依照法律规定环保部门负责对规模以上养殖场监管,规模以下养殖场,依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滋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松政发〔2017〕7号)第6项第1款明确规定“各乡镇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方案实施的责任主体”,我局已于2019年3月19日发函建议八宝镇政府加强对该养殖场进行管理。
回复单位   松滋市 环保局
回复详情  

唐成

   你好

     经调查,唐万军养猪场位于松滋市八宝镇东岳原种场一组68号,该养猪场2008年开始筹建,同年投入生猪养殖,负责人:唐万军,从事生猪养殖,占地500平方米(其中猪舍面积260平方米),总投资4万元,正常养殖时员工1人,设计养殖量为年出栏生猪480头。

      2019年3月8日现场检查:该养殖场该养殖场无养殖废水外排,无历史排放痕迹,现养殖生猪238头,唐万军养猪场属于散养户,不属于规模养殖场。我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猪粪直排沟渠情况不属实,因为周边农民需要该养猪场猪粪作为肥料,正在进行施肥做业,有臭气。由于该养殖场达不到规模养殖500头标准,依照法律规定环保部门负责对规模以上养殖场监管,规模以下养殖场,依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滋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松政发〔2017〕7号)第6项第1款明确规定“各乡镇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方案实施的责任主体”,我局已于2019年3月19日发函建议八宝镇政府加强对该养殖场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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