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83851
  • 诉求时间: 2019-03-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成年人变更姓名遭到拒绝

您好,我想咨询成年人改名需要哪些手续,经本人了解和省公安厅回复,并无成人不得变更姓名一说。

对于派出所给予的回答,迁移户口居住未满五年不得变更这一项规定,说是省厅下来的文件,本人也特意咨询了并无此规定。那么请问,派出所多次拒绝为本人办理更名,是否合理?(因为名字谐音,歧义,被取花名真的对本人伤害很大,经常遭到笑话,对本人生活上,心理上的困扰难以言喻)。并且我是未婚有个孩子,派出所总是抓着这一点说,这与改名有什么直接性的联系吗?非婚生子女父母不得享有姓名更改的权利吗?请您帮帮我!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3-06 15:09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3-14 15:2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公安局】
  • 2019-03-19 15:07 【荆州区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03-27 09:0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荆州区 公安局
回复详情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18条的规定,需更改名字,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将向申请人索取有关证明。18周岁以下的人需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成年人身份证变更名字有严格的申报限制条件和理由

(一)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二)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

(三)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四)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上关于成年人身份证变更名字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变更名字的意愿,第二是变更名字的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变更名字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变更一次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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